警惕“野生”景点线路酿成险情

本文转自:人民公安报

□杨玉龙

国庆假期,除热门旅游景点外,漂流、跳潭等小众野外运动热度也持续飙升。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5起旅游纠纷典型案例,明确参与野外运动的游客应当提高安全意识,注重安全防护。对于游客私自进入未列入景区游览范围的区域造成自身损害的情况,游客应当自担风险。

借助典型案例来看,在江某等诉浙江省江山市某旅游公司一案中,徐某未购买门票私自进入景区进行危险性较强的溯溪活动,其坠亡地点远离景区正常游览范围,无可通行道路或野路。审理法院对其亲属要求景区赔偿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。可见,盲目“打卡”网红线路尤其是“野生”线路,容易酿成险情,且需要自担风险。

网红野外景点看似诱人,但背后往往危机四伏。上述案件绝非是个案。去年8月,在四川雅安鱼鳞坝网红打卡点拍照的游客突遇河道涨水,11人被洪水冲走,最终7人遇难。今年10月3日,甘肃敦煌民警在巡逻时,遇到两名驾驶越野车深入沙漠陷车的游客,并成功帮助他们脱离险境。

对于游客而言,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。近日,云南哀牢山因一段探险视频火了,游客蜂拥而至。当地紧急提醒游客,不要贸然前往哀牢山未开放区域。据了解,哀牢山部分区域已被开发成景区,但山林深处仍是危险重重。对于这些提示,游客要听得进去,不能贸然行事。对情况不明的野外景点,须谨慎前往。

2022年,文化和旅游部曾印发私设“景点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,重点打击和治理未经相关部门许可,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,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、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7类行为。

对此,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,让旅游经营活动在法治轨道内进行。另一方面应加强对“野生”景点的规范治理,不能任其野蛮生长。此外,相关网络平台应加强对“野生”景点视频内容的监管审核,及时提示风险隐患,并通过技术手段设置关键词进行重点监测,畅通群众反映渠道。